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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February,2006 18:35

疫苗肇禍?

接種疫苗後 女嬰突死亡

2月女嬰猝死 家屬質疑疫苗肇禍

一次打3疫苗釀禍?家屬強烈質疑

兩月大女嬰暴斃 懷疑b肝疫苗有問題

這是這幾天之中,在醫藥類新聞方面最受矚目的焦點了,也有許多家長的心中開始在擔心,我的小孩子打疫苗之後會不會有問題?

首先我們先來看疫苗接種的方式和禁忌,新聞中家屬提到同時接種這麼多種疫苗是不是有問題?依照小兒科聖經Nelson第1178頁之中有提到,只要疫苗之間沒有安全以及效價方面的顧慮,是可以同時給予的。目前我國對於疫苗同時接種的方式則是有下列三種方式:
1. 死毒疫苗可同時接種或間隔任何時間分開不同部位接種,除日本腦炎疫苗與三合一(DTP)疫苗需間隔一個月以外
2. 活性減毒疫苗可同時接種,如不同時接種最少要間隔一個月。如果第二種活性疫苗注射時間間隔不到一個月,此疫苗需重新接種
3. 死毒疫苗與活性減毒疫苗可同時或間隔任何時間分開不同部位接種,但霍亂疫苗與黃熱病疫苗宜間隔三週以上

那哪些是減毒疫苗,哪些又是死毒疫苗呢?

活性減毒疫苗有:
●卡介苗
●小兒麻痺口服疫苗(沙賓疫苗)
●麻疹疫苗
●德國麻疹疫苗
●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和疫苗(MMR)
●水痘疫苗
●輪狀病毒疫苗
●流行性感冒噴鼻劑型疫苗(目前台灣尚未採用)

非活性死毒疫苗有:
●白喉、百日咳、破傷風三合一疫苗(DPT)
●白喉、破傷風混合疫苗(DT)或破傷風減量白喉混合疫苗(Td)
●日本腦炎疫苗
●B型肝炎疫苗
●狂犬病疫苗
●A型肝炎疫苗
●b型流行性感冒嗜血桿菌疫苗
●流行性感冒疫苗
●肺炎球菌疫苗

照上面這些規範看起來,同時接種B肝以及三合一(DTP)疫苗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所以衛生所的接種方式是正確的。那我們再來看看接種疫苗的禁忌。

有幾種疫苗有特別接種的禁忌,大致上來說,只要接種的人身體狀況有可能會產生嚴重副作用的,我們都應該避免打疫苗,所以一般坊間在打疫苗時,醫師都會對接種者做一些基本的檢查或詢問身體的狀況,如果有點不對勁,大概現在的醫師都很小心,會希望延後待身體復原之後再接種。但是其實對於微小的感染,如輕微的流鼻水、咳嗽,但是接種者並無身體明顯不適的情況下,就連Nelson上面也是說可以接種的(17th Edi. p.1180下方)。至於其它的禁忌,包括如果對雞蛋過敏者,則不打自雞胚培養出來的疫苗,如:麻疹、流感、腮腺炎疫苗;另外,孕婦則不適宜打活性減毒疫苗,以免影響胎兒。

回頭過來我們看看這個小女孩打的疫苗其個別禁忌及副作用有哪些。

白喉、百日咳、破傷風三合一疫苗(DPT)算是問題比較多的疫苗。哪些情況下不能接種呢?
●前次注射有明顯的過敏現象
●前次注射後七天內有明顯的腦炎情形
●接種者有持續進行性的神經症狀

另外,在下列情況接種時要特別注意:
●前次接種後兩天內有高於40.5℃的發燒
●前次接種後兩天內有或類似休克的症狀
●前次接種後兩天內有持續三小時以上無法安撫之啼哭情形
●前次接種後三天內有抽筋的情形發生
●目前有中等程度以上的急性疾病

至於它的副作用,大部分就是一些不適的情況,如發燒,或是接種處會有紅腫的情形。比較罕見的副作用見如前面一段提到接種時要特別注意的情況。

接下來是B型肝炎疫苗,它不能接種的情形就明顯比DTP少了很多,只有前次注射有明顯的過敏現象者才不能接種,而需要特別注意的情況則是:
●嬰兒體重小於2000克
●目前有中等程度以上的急性疾病

至於說它的副作用根據在疫苗訓練營之中,台大小兒感染科主治醫師呂俊毅醫師的講課中是指出,目前『沒有』明顯的證據指出B型肝炎疫苗和嚴重的副作用有關,包括嬰兒猝死症、癲癇等較嚴重的疾病,所以看來這應該是一個滿安全的疫苗才對。

當然,以上這些,似乎都不足以去解釋這位女嬰為何會猝死,但是至少可以給各位一點幫助,解除大部分心中對於這些疫苗的疑惑,以免心中猜疑不定,反倒誤了孩子接種疫苗的時刻。至於那位女嬰的死因,就留待解剖之後再來探討囉!

另外,跟各位提一下,像這種情況,我們國家是有一個『台灣疫苗傷害救濟辦法』,主要是針對這些因疫苗而受害者來救濟。經費來源則是疫苗製造或輸入的廠商依每一人劑疫苗徵收新台幣一元,然後設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來評判疫苗對於受害者的影響到何種程度,最高的賠償金額是當確定是因疫苗致死時可獲賠兩百萬元整,其餘則因各種不同的狀況,而有不同等級的金額給付。以上這些,僅提供出來給大家做參考,如有錯誤,尚祈不吝指正。

共有位訪客閱讀過本文



georgec at PIXNET at 06:35 PM | Comments(5) | Trackback(0) | Hits(241)
2 February,2005 18:27

神經外科的黑色滑稽鬧劇~終~

[轉載自聯合報]全台醫界都缺德?


李秉穎/台大醫學院小兒科副教授(台北市)

邱小妹事件發生後,媒體對醫界激烈的譴責,很多醫師大概跟我一樣,覺得既難過又憤怒。

電視主播皺著眉頭說台灣醫師那麼差,要小百姓怎麼辦?談話節目舉出所謂醫德低落的證據,進而申論現在醫師都沒有醫德。令人遺憾的是所謂醫界權威人士也加入圍剿,說現在的年輕醫師都是草莓族,無法刻苦耐勞;說今不如昔,必須加強醫學倫理教育。

邱小妹事件需要反省,但不應過度引申。輿論缺乏醫德、品質低落等語,為何不能針對特定事件,而是針對全台醫界?如果有位教師把學生當出氣筒,是否可以撻伐全台灣教師都沒有「師德」?虐童事件層出不窮之際,是否可推論全台灣父母都沒有「父母德」?

前幾天有醫師被查獲持有毒品,我擔心會不會有人推論台灣醫師都持有毒品了。

台灣醫療品質日益低落嗎?那為何會被國外評為世界第二?回想學生時代,只有少數主治醫師天天看病人,一周查房一、兩次就算認真的。過去紅包文化盛行,公立醫院醫師常晚上兼差。現在主治醫師每天查房,沒紅包、沒兼差,剩下的是莫名其妙被罵得滿頭包的所謂草莓族醫師。

在一次亞洲的輪狀病毒腸胃炎討論會上,筆者說這種疾病在台灣的死亡率幾乎是零,當時其他國家代表一片讚嘆。醫師愈來愈認真、各種疾病死亡率愈來愈低,品質日益低落之評是否有據?

醫師承受超乎一般人的壓力,改善制度、檢討缺失、並鼓勵年輕醫師,才是提升 醫療品質的動力。最近權威的新英格蘭醫學雜誌有一篇論文,提到實習醫師工作壓力愈大,發生車禍的機率也愈高。也有研究顯示,過勞與猝死或心臟血管疾病發生 率均有關。最近美國開始正視此事,訂下住院醫師工作時數上限。我們有沒有讓這些自願折壽的醫師能無後顧之憂?在辱罵醫師之餘,可有人想到當事醫師一個月有 十五個晚上必須與病患一起奮戰?

醫師被罵已司空見慣,有一位新進住院醫師上班兩周,被罵哭兩次,在無法承受之下選擇離職。大眾要求醫師視病猶親,卻不禁懷疑那些「病親」是否至少能視醫師為朋友?

媒體以單一事件擴大成對醫界的尖刻批評,對努力提升醫療品質的醫師們公平嗎?無怪乎馬市長不解為何媒體對救人者窮追猛打,卻對傷人者鮮少聞問。

【2005/02/02 聯合報】

後記:
總算欣見有醫界的人站出來說句比較公道的話了,比之之前事件發生時,某幾位曾經出書,位高望重的大老們所做的發言來說,李副教授的言論更加中肯。

最近聽到一位醫師說了一句話,他說:『我們視病猶親,病人有視我們為親嗎?』這句話雖然有點偏頗,但還是點出了許多隱藏在醫病關係下的問題,無怪乎當時在場聽到的人都發出了苦笑。古代有一句話:『君視民如草芥,民視君如仇寇』。一樣的道理,多一點尊重、少一點興訟,這樣才能夠期待醫生都對每個病人掏心掏肺的好。

整個事件下來,最大的受害者當然是邱小妹妹,當事的兩位醫師可以算是半個受害者,除此之外,其他的人我想應該沒有資格說受害。尤其是前幾天事情剛結束時,邱媽媽一副要申請國賠的樣子,令人生厭。我想,邱媽媽在這幾天陪著邱小妹妹的時候,您真是辛苦了,但是之前事情還沒進展到這個最糟的地步時,您怎麼不多辛苦點,順道把邱小妹妹也解救出來?這樣子您還有資格要申請國賠,是希望全民對您的過錯買單嗎?對不起,這筆錢我付不下去。

總而言之,這齣有點悲傷、又帶著許多滑稽的鬧劇應該要落幕了。人總是要從過錯中不斷的接受教訓及成長,只希望日後不要再有這種奇怪的景象再出現就好了。多一份對人的關懷,少一份對人的暴戾,我想,才是阻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的關鍵吧!



georgec at PIXNET at 06:27 PM | Comments(0) | Trackback(0) | Hits(190)
19 January,2005 21:20

笨蛋,問題在於制度

在殺了兩個醫師祭旗之後呢?

這次仁愛醫院的人球案,其實應該在兩天前,林醫師承認自己沒有下去看病人的那一刻就結束了。而邱小妹妹的病情,老實說,前幾天放出去給媒體的好消息在我們看來並不是什麼決定性好轉的跡象,反而是這類病人中間所走過必經的路程,如果沒有出現什麼奇蹟,大概有99%以上的機會會是最糟的結果。

好吧,那究竟我們在這場號稱是台灣版的『白色巨塔』的劇中,到底看出了什麼?以敝人淺薄的眼光來看,不外是豺狼般嗜血的媒體、禿鷹般分食的政客以及整個失焦模糊的焦點。

先說失焦的焦點好了。從整個人球案開始,可以看到報導的篇幅就很少放在為何會發生這類的家暴案件,要如何預防,這直到今天我看報紙的時候才有報導開始寫,我想原因不外乎前面我所說的,林致男醫師已經沒有什麼好炒作的了,所以才開始回到正題。另外,這個施暴的老爹好像蠻失敗的,在這整個事件當中,似乎淪落到一個比配角還不如的地位,他可是施暴者啊!在我的感覺,就好像一個殺人犯殺了人,可是媒體卻把焦點放在互相推諉責任、不願接案的檢察官一樣可笑(僅是個人比喻,比喻失當還請各位海涵)。

關於豺狼般嗜血的媒體,這就不用我多說了。只要我們那些所謂上面的人,把仁愛醫院這兩個醫師肉塊丟到他們面前,彼此互相撕咬的慘烈情況是有目共睹的,簡直是都要把這兩個人的祖宗八代都抄了出來,同樣的新聞,在新聞台上二十四小時播放,他們瞬間就成了全國的名人。我想,就算他們以後要重新做人也不大容易了,走到哪兒都會有人認得,也不用在祖宗面前發誓再也不當醫師了,因為已經沒人敢給他們看病了嘛!

而至於政客們-擁張派與倒張派,更是藉此機會明爭暗鬥,想藉此獲得各項利益,並且藉機可以打壓政敵,還可以一臉正派的說是為民喉舌,看了就令人嘔心。

罵了這麼多,心情總算是爽快了點。我必須說,仁愛醫院的醫師的確是不對,所以我才會說當他承認沒下去看病人的時候,一切都結束了,就算醫界想要迴護、替他說好話都沒有用了。可是到底是什麼原因才會這樣,歸根究底還是一句話:『制度殺人』

首先是當天EOC的問題,其實EOC根據我的瞭解是沒有權力去問非相關科系的床位的,也就是說他們只能問神經外科的床位,他們會先從電腦裡查閱之前登錄床位的情況,然後再打電話詢問確認。也就是說,翻開當天通聯記錄(我記得有報紙有登出來),都是詢問神經外科加護病房有無空床,至於說要不要跟其他科借床(如小兒科加護病房)就是各醫院自行判斷了。這點我聽說急診醫學科目前有在檢討,要改變EOC問床的方式,應該是會有成效才對。

第二點就是健保的問題了,這個我不用講大家也知道醫生們其實私底下對於健保對醫師的剝削ㄍㄧㄠˇ的要死,而且在總額給付的情形下,多做多賠。是不是因為這樣的考量,加上本來就沒床,所以總醫師才想都沒想就決定把她轉走,這我就不清楚了。可是,如果是有利益的話,怎麼這個人球從仁愛醫院丟出來的時候,沒有引起大家爭奪的盛況呢?是不是健保這十幾年下來對大家的思維造成了質變,值得討論。

再來就是人力缺的問題了。報紙上寫說林致男醫師一個月要值十五班,我想換了是哪一個人,值完十五班之後大概就會覺得無力了,你腦中唯一的想法就會是想好好休假然後睡個痛快。更何況外科醫師們還要進開刀房從事耗費心力的開刀工作。開腦可不是像開個盲腸那樣簡單的小手術,他們要碰的是比豆腐還軟的腦組織、比頭髮還細的腦神經。好吧,在這種隔天就值班的恍惚精神狀況下,你敢給他開刀嗎?如果你是他,在這種睡眠嚴重不足情形下你會想起來幫她開刀嗎?不要跟我說什麼視病猶親,不要說什麼醫界大老強調的醫師誓言,我都快要過勞死了,我都不能好好執行我的醫師工作了,這樣勉強自己難道對病患會有任何的好處嗎?醫師又不是鐵打的,就像白色巨塔裡面說的:『醫師不是神!』

這其中還有一些很奇怪的地方。像這種這麼trouble的case收進來,大半夜要幫她開刀,而且就明明沒床了,當然第一個反應是會把她轉走,因為台北這麼多大醫院,應該一定會有醫院可以收留她吧!誰知到居然都沒有!而且居然有人白目到(原諒我用這種粗話)會把她轉到台中去而且沒通知神經外科醫師!好吧!我們的上級說可以加床,這是去餐廳吃飯可以隨便加飯不加價的喔?那麼那些一間一間接著開的大醫院是做什麼的?床位幾千幾百床,怎麼不叫他麼挪挪床出來,他們從健保拿了這麼多錢,多出點力也是應該的吧?總之,這中間聯繫上出了問題以及事後官僚令人發噱的想法,才是我們需要正視的。

在殺了兩個醫師祭旗之後呢?我們是不是該有些反省?『白色巨塔』裡面固然出了問題,但是巨塔之外所衍生出來的問題卻是更多。只盼我們的社會能用更公正、更開放的態度來看待及檢討這整件事情,下一次,也許下一個邱小妹妹在事發之前就被及時的阻止了。

(以上言論謹代表個人一偏之見(因為我的Blog就叫做以管窺天嘛!),如果您不苟同,就請您當作是垃圾視而不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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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有些心得是在寫完之後,自己再看一遍的時候所冒出來的,也不知道要安插在文章的哪裡,就寫在這兒吧!

1. 看來醫生這個行業似乎是夕陽餘暉,沒什麼大不了的了。只要是碰到跟人命有關的,最好大家皮都繃緊一點,以免三不五時就會吃上官司。我最近一直在想,到底什麼職業既有權力,又很少受人責備、甚至是吃上官司。本來我以為是政客,但是最近也抓得緊了,有些做得太過火的最後也是判了刑坐牢,不過,我最近終於知道什麼最好了,那就是記者!姑且不要看這次媒體們是如何凌遲這兩位醫師的,我們平常各大小醫院,只要有病人或家屬是記者的,我們都會奔相走告,小心提防。而且,這些記者們就算報錯了,大不了道歉了事,又不會死人,了不起來個毀謗名譽的官司,最後多以和解收場,您說,還有比這個更好的職業嗎?

2. 第二點跟前面這個心得有關。奉勸即將考大學的年輕人以及天下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父母,醫師這個行業已經沒那麼好啦!高薪高地位的時代,已經隨風而逝了,醫生現在也不過是個高級工人。不過,如果您希望您的小孩未來有上法庭的一天,這倒是一個蠻值得投資的行業。想要賺大錢的,多用用你的頭腦吧!醫生這個工作已經不是高收入的保證了,相對的,你可是要付出多少青春以及心血在裡面。如果沒有對救人有熱誠、禁得起恩將仇報的打擊的人,千萬不要進來的好!

3. 對於這件事發生了之後,一些高高在上的醫界大老們的態度,我是有些微詞啦!或許以前這些大老們兢兢業業在醫界努力,才有了今天的地位和成就,但是請不要用這麼苛烈的態度去看待每一個人,不是每一個人都要做到你們所謂的一百分。那些言必稱醫學倫理、出了幾本唱高調的書的人,是不是也能落入凡間看一看這些可憐的小醫師。而且,醫學倫理絕對不是憑著你們幾本書、幾堂課就可以建立起來的,那是一種態度、一種責任,沒有這些體會的人是你說破嘴也沒有用的!當然,他們大概不會有機會看到這些,或許看到了,也只會投以不屑的眼光罷了。也許,這就是代溝的一種吧!

4. 最後一點,就是關於『視病猶親』這一點--這可能也是會讓大家覺得我這篇後記中最不能讓大家接受的一點,就是我覺得那根本是不可能的!或許,你只有叫『墨家』的人來當醫生才有可能吧!他們不是提倡『兼愛』嗎?這和我們正統的儒家思想『愛有等差』正好是相抵觸的!這樣你叫我們這些接受『正統』文化思想的人,如何去『視病猶親』呢?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好了,如果你的家人和一個陌生人需要救援,你會先救哪一個?我想99%會救自己的家人,這是相當正常的。所以,我覺得我們對『視病猶親』的定義應該是:在我們能力所及的範圍,盡力為病人安排妥善而適當的醫療。而不是為了救病人的性命,不計一切代價也要做到,那是家屬分內的事情。所以我覺得當天決定轉診的決定應該是正確的,只是那個顢頇的制度以及將病人轉去台中的那個人,才是造成最糟結果的原因。



georgec at PIXNET at 09:20 PM | Comments(3) | Trackback(0) | Hits(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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