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攝影界流行的一個名詞『糖水片』,完全不出我意料之外的,又成了大家的箭靶,看起來似乎是受到『萬箭齊發』式批評...

我們先看看『糖水片』這個名詞引起熱烈討論是怎麼來的?主要是今年夏天大陸攝影界發起了一個『糖水片座談會』(GeorgeC評注:連這個都可以發起座談會,真是...),主要的內容是在批判這種糖水片的存在以及為何會有糖水片,另外,與會的一名蕭沉先生也曾在他的部落格上面寫了一篇『什麼是糖水片?』,我想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先去看看這兩篇文章,就可以先比較瞭解這件事的前因後果...

當然,隨後在台灣的網路上面,隨即也開始了探討『糖水片』的聲音...首先,在DCView的部落格上,過路的莊老師寫了一篇『你今天拍「糖水片」了嗎?-- 閒話攝影(2)』隨即在Mobile 01網站上面引起一陣大部分撻伐的聲音(原討論文串:[##攝影好文分享##] 你今天拍「糖水片」了嗎? - 閒話攝影),後來DCView上面的Lightmare也寫了一篇文章『糖水片的是與非』來探討這件事情,看起來討論糖水片的風氣,正是方興未艾...(我也算其中的一份子啦,呵呵!)

不過,在這種討論糖水片的是與非之中,我想知道的,是為何會引起這種糖水片的討論?明明大家不過就是拿著相機,把自己喜歡或感興趣或工作或...等等其他一大堆的原因,然後把影像紀錄起來的一個動作,為何會引來這麼多迴響和省思?

說到底,還不是為了『藝術』這兩個字的定義?根據網路上Wikipedia的解釋:『藝術迄今還沒有公認的定義。通常認為,藝術是人類以情感和想象為特性,來把握和反映世界,表示對世界及自身,對二者關係的看法的一種特殊方式。其通過審美創造活動再現現實和表現情感理想,在想象中實現審美主體及客體的相互對象化。通俗的說,藝術也就是人的知識、情感、理想、意念綜合心理活動的有機產物,是人們現實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表現。因為人類的某些經歷是難以用言詞來表述的,為了表述這些深存在內心的最強烈的感情和思想,我們就使用一種稱之為藝術的更敏銳、更精巧的語言。』(原文請按此)這段話說的真是不能再好了,藝術既然沒有成法,只是依照創作者(人類)對於物象的情感與想像的表現,那麼,任何的表現都可以說是『藝術』了,差別僅在於『小眾』或『大眾』之分。今天我拍我的家人,或許我和我的親友看起來很有感覺,對我來說,那說不定就算是『藝術』,而非『糖水片』;但是拿去給與我風馬牛不相及的人看了,或許會認為是再普通不過的生活照了...若換成畢卡索的名畫,或許對我這種『畫作白癡』的傢伙來說,和小孩塗鴉沒有太大的區分,可是大眾之間就是有不少人欣賞他,在拍賣會場中可以引起眾人側目的作品,這可就算是屬於大眾認可的『藝術』。所以既然這只是人類對於自身感情和思想的產物,何必要以下指導棋的心態來批判他人呢?

或許許多人認為現在大家常常一窩蜂去拍同樣的東西:美少女、民俗活動、旅遊風景...,照出來的也都差不多,沒有任何創新,但是在現今這個DSLR及DC氾濫的年代,影像大量的出產,加上網路快速的傳播,這種情形本來就很難避免。相片的構圖在絕大多數的情形下也有一定的成法,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完全打破這個框框,再加上...並沒有每個人相機買來都是想要成為大師的,相機的重點是,買來之後能夠拍的高興,記錄下自己心動的一刻,這才最重要,不是嗎?很多佳作,都不是在刻意而為的情況下拍出來的,如果我們每次出去拍照,都要想著:『我這樣是不是又拍出糖水片出來了?』,我看,快門應該很難按下去吧?

其實如果仔細的看前面提到的『糖水片座談會』這篇文章中,會發現到他們其實還是有所收斂的。其中莫毅先生有提到:『我和蕭沉抨擊的絕對不是大量的愛好者,而是像這些國家養著他們、商業人士捧著他們、拿這些東西去騙人的職業攝影師。對於普通的攝影人,其實還有很多的快樂存在,因為這裡有一個技術的難度,對於相機對於攝影語言的駕馭。當他完成一張也能做到所謂「大師」那樣「難度」的照片時,他的快樂是一種單純的超越了自己的技術的快樂。但「風光大師」如果也只是追求這種快樂就太簡單了。並且如果這一超越的快樂還建立在讓大自然裡的一切失去常態的可辨認的樣貌中,其快樂也是殘忍的!尤其是還拿著這種東西出來抬高自己時。』但是,如果照這樣的定義的話,其實也不必搞得這麼大了,因為這樣其實針對的只有『職業攝影師』或者所謂的『大師』而已。不過,卻也因為大眾草率的定義『糖水片』的關係(就像草率的濫用『M型社會』一樣),搞得這樣風風雨雨出來,何必呢?

就醫學的觀點來看,『糖水』沒事喝多了,當然對身體不好;但是『糖水片』拍多了,會有損於自己的思考嗎?我覺得倒是未必!快快樂樂的攝影才是相機應該帶給人們的感受才是。那您問我有沒有拍過糖水片?能不能貼幾張來看看?有啊!我整個部落格都是,部落格最上面的Banner就是最明顯的『糖水片』呢!還好我不是大師...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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