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醫療與生活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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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真的很懶得寫開箱文了,當然自己懶惰不想拍這種照片是主要的原因;另外最重要的是,網路上面已經一大堆可以先拿到機器然後測試出來的文章和照片,端的是照片張張精彩、文章字字珠璣!

所以其實我寫這篇只是基於『沒圖沒真相』這回事,表示我有Panasonic GF1這件事情不是『虎爛』的,然後再加上我拿到這台機器之後短時間測試的『文字』感想...因為我這幾天也沒什麼時間去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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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以上三張照片就是我這次簡單的開箱照,各位都清楚的看到是20mm F/1.7的kit了吧!

這台對於我來說,定位就是在當作有一般DSLR之後的隨身機。先前不論各家的DSLR做得再小、重量再輕,因為機頂五菱鏡的關係,都無法將體積縮到G7一般的大小,所以帶出門這種相機看起來就會『很專業』,造成我覺得會有不好帶以及太顯眼的毛病!

再者,一般高階的DC如Canon的G系列,雖然體積相對輕巧,但是先天缺陷不少:首先就是似乎永遠『長不大』的感光原件,小的感光原件會對於雜訊、畫質甚至是景深產生一些侷限,這我想就不需要贅述了;其次就是操控性,我指的並非是選單繁複難用,而是『快門時滯』。只要零點幾秒的快門時滯,就可以讓本來在畫面中間的人物,走到將近畫面邊緣四分之一的位置(我指的是大約100mm左右的焦段),這樣一來,整體的構圖便和原來完全不同,這真的是讓我很苦惱的一點...

後來,Sigma在去年推出了Foven X3感光原件的DP1,著實讓我心動的好久。推出之後,畫質當然是沒話說,比起一般的小CCD當然好很多,但是貧弱的電子能力,連在DP2上面似乎也沒改進到多少。不過,去年Olympus卻推了一個新的規格:micro 4/3 system。

一開始這個規格在網路上似乎是貶多於褒,被4/3的用戶認為有拋棄4/3的嫌疑。但是,Panasonic G1一出,似乎大家看到不一樣的情況了;而前幾個月Olympus推出E-P1,以約略比G10大一些的機身,但是卻搭載比一般DC大的感光原件,頓時吸引了許多人的目光。不管是原先有DSLR的朋友想找一台隨身機、或者是從一般DC想要進階進入單眼世界的使用者,似乎這台機身都可以找到他們想要的特點!就在這個時候,我也被E-P1所吸引,認為這的確是取代原有G7成為我隨身機的好選擇。不過,DPReview上面E-P1的full review寫到E-P1的對焦速度讓我有些卻步,不過裡面比較的對象Panasonic GH1卻讓我發現到同為4/3家族的Panasonic,其對焦能力似乎更強...

果不其然Panasonic一發表和E-P1同類型的GF1之後,DPReview上面的Preview就有提到說GF1的對焦速度有比較快,更增添了我改進GF1的決定。這幾天拿到手之後,測試起來對焦當然不如手上的大兔,但也還算迅速,而且聽說20mm F/1.7的對焦速度比不上其他像14-45mm,所以看來是有符合我的期待啦!

語無倫次的說了這麼多,只是剖析為何我最後會選這台GF1當隨身機的原因。其實早先我是相當不看好4/3 system的,因為同樣規格的機身,感光原件硬是比別人小,感光原件這東西就有點像武器一樣:『一吋長、一吋強;一吋短、一吋險』,而且Olympus其實一直達不到先前他們說的可以把整個系統輕量化的目的,在原先的DSLR紅海之中,看起來掙扎得很辛苦。但是看到Micro 4/3走出不一樣的路之後,似乎4/3聯盟已經看到了數位相機市場的另一片藍海,希望他們能繼續穩健地走下去,甚至讓C、N、S這些大廠不得不也跟進,這樣才是消費者之福啊!

參考文章:
DPReview-Olympus Pen E-P1 In-depth Review
DPReview-Panasonic Lumix GF1 P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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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則新聞,引起了我的注意:

Global Voice-俄羅斯:兒童疫苗接種引起部落客爭論

文中提到『現在越來越多的父母拒絕自己的孩子接種疫苗。這些父母的決定大多是根據他們在網路及其他媒體的發現。 』讓我不禁想起先前我也曾經在BabyHome的討論區裡面看過這種似是而非的論調。

我必須要很不客氣的說,這種是從道聽途說而來的論調,是一點科學根據都沒有的。事實上,檢視這些言論,你都會看到他們刻意將某些疫苗的危害放大來看,比如說接種疫苗會造成一些發燒、甚至死亡的案例;或者像是舊型的輪狀病毒疫苗(1999年上市,已下市)會造成腸套疊等等。甚或斷章取義一些醫學理論,比如說擷取所謂的『Super-hygine theroy',認為小孩生活在感染太少的環境裡,容易產生問題。

當然仔細檢視來看,疫苗的確有它的副作用存在,最常見的便是發燒或小孩接種完後一、兩天可能比較躁動,有少數的疫苗則有可能造成疫苗過敏、抽搐、感染該種疫苗的疾病(如小兒麻痺口服疫苗有百萬分之一的機會會得到小兒麻痺)、甚或造成死亡!但是,除了發燒與躁動之外,其他嚴重的副作用都是在極低的比率下才有發生的機會。站在公衛的立場,對絕大多數的人有益的事情,如何不去做?各國政府對於疫苗的施打政策也都相當一致,難道世界各國的衛生機關會比網路上道聽途說來的言論來的脆弱?

此外,疫苗的功用其實也早已經在流行病學上面獲得證實,別的不談,光就台灣的公衛史上,小兒麻痺疫苗和B型肝炎疫苗的施打,對於台灣本土這兩種疾病的減少起了多大的作用,有興趣的人去Google一下,應該就可以找到這些過去的歷史,所以疫苗是真的可以在實際上大幅減低這些恐怖的疾病的。再者,質疑這些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人,無疑是對整個疫苗或製藥過程完全地不熟悉,不知道在藥品上市之前,要先通過一連串的動物試驗、臨床試驗、人體試驗,才能夠拿到核可上市的。如此多的過程以及需要提出的數據,如果還經不起檢驗,那還真是令人不知道要相信什麼了。

我想,或許這些持拒打疫苗論調的人,應該是沒看過因為這些疾病對病人所造成的痛苦吧?當小孩因為肺炎鏈球菌造成的肺炎需要開刀、插胸管的時候,不知道他們還會不會堅持不用打疫苗預防?之所以在下會這麼深惡痛絕的這種拒絕打疫苗的論調,也就是因為如此。或許個別疫苗(尤其是新的疫苗)會有討論的空間,但是對於這種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論調,還是別亂聽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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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胃炎大概沒有人沒得過吧?一般印象中,腸胃炎應該是在夏天的時候才會盛行的疾病,但即使在冬天,腸胃炎依舊是常見的疾病,只是和夏天所流行病源不一樣罷了。所以對父母來說,小孩的腸胃炎其實是不分季節的。

夏天的腸胃炎,多半是細菌型的;而冬、春兩季的主角,就是本文所要提到的輪狀病毒。輪狀病毒主要侵犯5歲以下的孩童,一般的症狀是嘔吐、腹瀉以及發燒。在世界各地輪狀病毒其實都會流行,只是在台灣因為醫療進步、可近性高,所以鮮少有因為輪狀病毒腹瀉致死的案例,但是在醫療落後的國家,因為本身多半也有營養不良的問題,嬰幼兒致死的數目便相當可觀。不過,即使死亡率低,但是醫療先進國家中,仍有相當數目的輪狀病毒感染的嬰幼兒,感染期間需要家人照顧甚至於住院的,整體來說,對於小孩子的不舒服、照顧者需花費時間所損失的無形成本,減少輪狀病毒的感染依然是相當有意義的。


(各種造成腸胃炎的病原比例)

或許許多人對於輪狀病毒只知其名,但不知道它的究竟。他是一種經由糞口方式傳染的病毒,偶爾有飛沫傳染的情形。傳染力十分強,只需少少十數個病毒顆粒即可致病,潛伏期為1-2天,主要的症狀為嘔吐後有水狀腹瀉,症狀約持續一個星期,嚴重者可脫水導致電解質失衡甚至酸中毒。目前唯一的治療方是就是支持性療法,利用各種方式(口服或打點滴)補充流失的營養和水分,等待腸胃症狀的復原。

其實在先前已經有醫藥公司研發出輪狀病毒的疫苗出來,也在美國上市過,但是後來發現會增加接受疫苗者發生腸套疊的機率,所以旋即下架。不過,對於輪狀病毒疫苗的研發並未因此緩和下來,就在最近,又有兩家公司研究出新的疫苗,準備在台灣上市,對於家中有幼兒的父母應該是一大福音。

這兩種的疫苗都是口服劑型,使用起來相當方便,小孩的接受度也會比較好。比較不同的應該是兩者的內容物以及接種的次數:

1. 美商默沙東藥廠的RotaTeq:這是利用感染牛的輪狀病毒接合人類輪狀病毒的表面蛋白而成的,需口服三劑,分別於2、4、6個月大給予,最後一劑給予時間儘量不要超過八個月大(因為目前大規模試驗只做到八個月大)。

2. 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的Ritarix:這是利用人類輪狀病毒減毒之後所製造出來的,需口服兩劑,兩劑間隔時間至少要一個月,最好在出生後6-16週大之間接種完成,不要超過六個月大(應該也是因為試驗只做到這個時間的關係)

那麼,兩家的疫苗何者孰優?其實就我個人看來效果應該在伯仲之間,對於輪狀病毒的症狀抑制都有一定的效果,而且可以大大減少因輪狀病毒產生的嚴重症狀或甚至需要住院治療的情形。不過,或許有人會問一個是三劑、一個是兩劑,那何者比較便宜?(就是C/P值比較高啦)實際上來說,差不多!兩者接種完畢,都約需要五、六千塊錢,如何抉擇,就看父母囉!

當然,接種輪狀病毒疫苗也是有一些地方要注意的:

1. 因為疫苗本身是口服的,所以可能需要和小兒麻痺病毒口服疫苗錯開一點時間。雖然目前並沒有數據顯示兩者之間會互相影響,但是藥廠依舊建議分開使用(不過,Rotataq已經有實驗數據指出兩者不會有交互作用,可安心使用),否則就把小兒麻痺疫苗改用注射的方式(也就是五合一或六合一疫苗)。

2. 是不是使用這種疫苗之後就不會再有腸胃炎的情況呢?錯!因為會造成腸胃炎的病菌太多了,輪狀病毒只是其中的一種比較常見,又容易在身體狀況較差的幼兒身上造常嚴重脫水的一種腸胃炎病毒,所以才會推出疫苗來做預防。其他如夏天常見的腸胃炎袁兄-沙門氏桿菌,目前也沒有疫苗可以防治。

3. 新的疫苗會不會跟先前下市的輪狀病毒疫苗一樣,造成腸套疊呢?根據大規模的人體試驗,使用這兩種疫苗的小朋友,發生腸套疊的機率和使用安慰劑或者是一般小朋友的發生率是相當的,也就是說,這兩者目前都未發現會增加腸套疊的發生

以上,就是目前對於將上市的輪狀病毒疫苗所做的一些整理,希望對家裡有幼兒的父母有些幫助。

以上資料感謝美商默沙東藥廠及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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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 Papillomaviruses (HPVs)最為人熟知的就是會造成子宮頸以及外陰部的感染以及癌化的病變,也因此,如何防治HPV對於這些地方的感染就成了預防癌症的最大課題。最好的預防方法,除了避免與病毒接觸以外,就是利用疫苗來產生免疫能力,預防感染了。而這種疫苗終於在日前在台灣上市了,名字叫做『Gradasil』

在瞭解疫苗之前,我們要先看看HPV的一些特點:

HPV是一種含有DNA的病毒,會感染皮膚以及黏膜的部分。這種病毒是經由人與人之間互相傳染,並沒有其他的動物宿主。而HPV目前已知的一百種以上的種類之中,約有三十種左右會感染人類。

HPV會造成的問題大多不嚴重,生殖器官以外的多半是『疣』(wart),主要原因多半在手或腳有重複損傷的地方產生。而生殖器的感染則是由性行為來傳遞,所以只要有過性行為者,就有可能受到感染,而性伴侶越多,受到感染的機會與種類也會越多。一般來說,HPV type 6及11是容易造成生殖器疣的種類,但是不易產生惡性變化;比較容易產生惡性病變的,則首推HPV type 16及18,另外,31、33、35、45及56也都有可能。所以衛生單位之前才會鼓勵已經有性行為的婦女要做定期的子宮頸抹片檢查,希望能早期發現,才能早期治療。

Untitled-3 (by GeorgeC_tw)

上面這張圖表顯示的就是世界主要各地區因HPV所產生的子宮頸癌之中,各種HPV type所佔的比例,可以清楚看到以type 16、18為大宗。

Untitled-2 (by GeorgeC_tw)

上面這張圖表則清楚的顯示各種HPV type造成惡性變化的可能性。以16、18最高,而6、11最低。

而現在因為醫學工程的發達,大家都希望能夠用疫苗這種可以一勞永逸的方法,來使我們身體的免疫系統可以有效抵抗這些外來的入侵,所以在大家的期盼之下,HPV疫苗就這樣上市了。這支疫苗主要涵蓋四種前面所提過的HPV type,分別是6、11、16及18。

這支疫苗可以預防因為HPV產生的生殖器病變,如下所列:

1. 子宮頸癌
2. 生殖器疣(即尖狀濕疣,俗稱菜花)
3. 以下之癌前病灶及分化不良之病變:

    ◆子宮頸癌前期病變1/2/3級(CIN 1/2/3)
    ◆陰道癌前期病變2/3級(VaIN 2/3)
    ◆外陰癌前期病變2/3級(VIN 2/3)
    ◆子宮頸原位腺癌(AIS)

以上這些,都是HPV在生殖器所好發的一些問題,至於說預期的預防效果,根據大型的研究報告指出,大約有以下的功效:

1. 約可降低65%-75%罹患子宮頸癌的風險,以及預防罹患外陰癌與陰道癌
2. 可降低50%子宮頸癌前期病變、陰道癌前期病變、外陰癌前期病變
3. 降低90%生殖器疣的發生率
4. 可降低HPV 16/18的感染達到97%

 Untitled-1 (by GeorgeC_tw)

上面這張圖表顯現出各種致癌原因與該種癌症的相關性,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HPV和子宮頸癌的相關率是100%

或許大家會有疑問,這支疫苗不是主打預防子宮頸癌嗎?怎麼沒有辦法100%的預防呢?主要就是因為可能造成子宮頸癌的HPV type除了16、18以外,還有其他雖然比較少,但是亦會造成癌病變的type。同時,在接種這支疫苗之前,如果已經遭到HPV某些種類的感染,則對該種類的預防功能是無效的。

所以這支疫苗目前建議施打的對象,是以年輕女性為主,範圍是12-26歲。如果9-12歲的孩童,也可以考慮施打。至於26歲以上的婦女,其實也是可以施打,只是因為多半已經有過性行為,所以效果可能沒那麼好。至於施打的時間,則是在第一次施打後間隔兩個月及六個月都還要再接種一劑,也就是說總共要施打三劑。

至於接種前有沒有需要注意的事項呢?

1. 施打前請先確認有沒有懷孕,如果已經懷孕,則於懷孕結束後再施打。如果在預計打第二、三劑時懷孕,則延後至懷孕結束之後再施打。此疫苗在藥物安全等級為B,所以不會有致畸胎的效應,不需終止妊娠。

2. 施打HPV疫苗若曾經有過過敏的症狀,則不可施打

3. 接種前病不需要做子宮頸HPV DNA的篩檢,另外,已經有過性行為的婦女則可以先進行子宮頸抹片的檢查,但是檢查後異常與否,並不會影響到此疫苗的施打

4. 無論生殖器是否已經有病變(如菜花),依舊可以施打疫苗。

此外,對於這支疫苗還有一些重點需要被強調:

1. 這支HPV疫苗的功效是預防,而非治療。所以如果已經有子宮頸癌或菜花等病變,應以正規方法治療,而非企望這支疫苗能帶來治療的功效

2. 施打完這支疫苗之後,仍舊應該定期接受子宮頸抹片檢查。因為這支疫苗所能預防的,並不是全部的HPV。所以有性行為的婦女應該從有性行為後第三年起,每年作子宮頸抹片檢查。

3. 施打的對象一定是女性嗎?其實有些國家,也開放給男性注射,因為畢竟這是有性行為之後才發生的傳染,所以男性也有一部份的責任。所以如果可以減少男性成為帶原者的機會,相對的,女性受感染的機會也會降低。

以上,便是小弟參加最近子宮頸癌疫苗研討會以及看完相關資料之後的整理,希望對一些目前仍舊不瞭解這支疫苗的朋友有幫助。雖然這支疫苗並非和我的專科有完全相關,但是因為施打建議對象是以青少女為主,所以依舊是我們兒科的範圍,相信在目前父母都很疼愛兒女的情況下,應該會有不少父母對這支疫苗有興趣。

下面附上兩段影片,給有興趣的朋友看看。第一段是講述HPV的致病機轉,第二段則是Gardasil這支疫苗的免疫作用機轉。

 
 
 
 
 


 
 
 
 
 


以上的圖片及影片皆由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MSD),在此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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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的父母因為生得少,再加上經濟一般來說比起上一代來的好些,所以對於子女的給予,總是希望能給最好的,不論是在食衣住行等各方面,甚至在一些對於小孩的健康及未來方面的投資,也都是毫不吝惜的付出。

所以,臍帶血自從被披露出有治療作用,甚至等到未來醫學科技更為進步的時候,其中的幹細胞甚至可以用來培養做出全新的器官時,許多父母便趨之若鶩,紛紛為自己剛出世的寶寶留下臍帶血,花大錢將臍帶血儲存在臍帶血銀行。這幾年,在一些名人(如第一家庭、小S等)的推波助瀾之下,臍帶血銀行更是大打廣告,有許多父母就這樣投下許多金錢,替自己小孩的未來買個保險。

但是,臍帶血之中的幹細胞留下來真的有這麼多的功用嗎?或者,您繳去臍帶血銀行的辛苦錢只是用來付給那些代言人龐大的代言費以及養活這些臍帶血銀行的員工嗎?我們來看幾個自體臍帶血應用的例子:

1. 治療遺傳代謝性疾病
很抱歉,這個其實很難成立,因為『遺傳性』的疾病意味著就是基因或染色體出問題,既然是同一個個體出來的細胞,就還是會再發病,所以自己的幹細胞在這裡是沒有用的。

2. 骨髓移植
這多半是在白血病化學治療效果差的時候,所考慮的一種治療方式。但是,如果用自己的臍帶血幹細胞來做移植,第一個要考慮的是量夠不夠多的問題,通常大人可能需要兩個小孩臍帶血之中幹細胞的量才夠,所以如果僅有自己的,可能還是沒辦法。另外,就是污染的問題,因為可能在臍帶血之中的幹細胞也已經有癌病變的可能,因此骨髓移植時也不大敢使用。所以,這也是行不大通。

3. 培養出身體組織供需要時移植
這個目前在技術上還有需要突破的地方,未來可能可行,但目前尚未實現,而且要價應該不斐。

目前使用自體臍帶血幹細胞來治療癌症的部分,只有『橫紋肌細胞惡性腫瘤(Rhabdomyosarcoma)』有使用成功過,其他的尚未有進一步的報告。

綜合以上所述,您認為還有需要將臍帶血存在私人的臍帶血銀行嗎?當然,這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不過,如果您覺得在下說得有道理,您可以將小孩的臍帶血捐到公開的臍帶血銀行,這樣子如果有需要的時候,您小孩的臍帶血可以幫助他人,反之亦可成立。當大家都捐出來供他人利用的時候,相對的也是一種利己的行為,這樣不是更好嗎?而且,也可以避免一些無謂的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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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種疫苗後 女嬰突死亡

2月女嬰猝死 家屬質疑疫苗肇禍

一次打3疫苗釀禍?家屬強烈質疑

兩月大女嬰暴斃 懷疑b肝疫苗有問題

這是這幾天之中,在醫藥類新聞方面最受矚目的焦點了,也有許多家長的心中開始在擔心,我的小孩子打疫苗之後會不會有問題?

首先我們先來看疫苗接種的方式和禁忌,新聞中家屬提到同時接種這麼多種疫苗是不是有問題?依照小兒科聖經Nelson第1178頁之中有提到,只要疫苗之間沒有安全以及效價方面的顧慮,是可以同時給予的。目前我國對於疫苗同時接種的方式則是有下列三種方式:
1. 死毒疫苗可同時接種或間隔任何時間分開不同部位接種,除日本腦炎疫苗與三合一(DTP)疫苗需間隔一個月以外
2. 活性減毒疫苗可同時接種,如不同時接種最少要間隔一個月。如果第二種活性疫苗注射時間間隔不到一個月,此疫苗需重新接種
3. 死毒疫苗與活性減毒疫苗可同時或間隔任何時間分開不同部位接種,但霍亂疫苗與黃熱病疫苗宜間隔三週以上

那哪些是減毒疫苗,哪些又是死毒疫苗呢?

活性減毒疫苗有:
●卡介苗
●小兒麻痺口服疫苗(沙賓疫苗)
●麻疹疫苗
●德國麻疹疫苗
●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和疫苗(MMR)
●水痘疫苗
●輪狀病毒疫苗
●流行性感冒噴鼻劑型疫苗(目前台灣尚未採用)

非活性死毒疫苗有:
●白喉、百日咳、破傷風三合一疫苗(DPT)
●白喉、破傷風混合疫苗(DT)或破傷風減量白喉混合疫苗(Td)
●日本腦炎疫苗
●B型肝炎疫苗
●狂犬病疫苗
●A型肝炎疫苗
●b型流行性感冒嗜血桿菌疫苗
●流行性感冒疫苗
●肺炎球菌疫苗

照上面這些規範看起來,同時接種B肝以及三合一(DTP)疫苗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所以衛生所的接種方式是正確的。那我們再來看看接種疫苗的禁忌。

有幾種疫苗有特別接種的禁忌,大致上來說,只要接種的人身體狀況有可能會產生嚴重副作用的,我們都應該避免打疫苗,所以一般坊間在打疫苗時,醫師都會對接種者做一些基本的檢查或詢問身體的狀況,如果有點不對勁,大概現在的醫師都很小心,會希望延後待身體復原之後再接種。但是其實對於微小的感染,如輕微的流鼻水、咳嗽,但是接種者並無身體明顯不適的情況下,就連Nelson上面也是說可以接種的(17th Edi. p.1180下方)。至於其它的禁忌,包括如果對雞蛋過敏者,則不打自雞胚培養出來的疫苗,如:麻疹、流感、腮腺炎疫苗;另外,孕婦則不適宜打活性減毒疫苗,以免影響胎兒。

回頭過來我們看看這個小女孩打的疫苗其個別禁忌及副作用有哪些。

白喉、百日咳、破傷風三合一疫苗(DPT)算是問題比較多的疫苗。哪些情況下不能接種呢?
●前次注射有明顯的過敏現象
●前次注射後七天內有明顯的腦炎情形
●接種者有持續進行性的神經症狀

另外,在下列情況接種時要特別注意:
●前次接種後兩天內有高於40.5℃的發燒
●前次接種後兩天內有或類似休克的症狀
●前次接種後兩天內有持續三小時以上無法安撫之啼哭情形
●前次接種後三天內有抽筋的情形發生
●目前有中等程度以上的急性疾病

至於它的副作用,大部分就是一些不適的情況,如發燒,或是接種處會有紅腫的情形。比較罕見的副作用見如前面一段提到接種時要特別注意的情況。

接下來是B型肝炎疫苗,它不能接種的情形就明顯比DTP少了很多,只有前次注射有明顯的過敏現象者才不能接種,而需要特別注意的情況則是:
●嬰兒體重小於2000克
●目前有中等程度以上的急性疾病

至於說它的副作用根據在疫苗訓練營之中,台大小兒感染科主治醫師呂俊毅醫師的講課中是指出,目前『沒有』明顯的證據指出B型肝炎疫苗和嚴重的副作用有關,包括嬰兒猝死症、癲癇等較嚴重的疾病,所以看來這應該是一個滿安全的疫苗才對。

當然,以上這些,似乎都不足以去解釋這位女嬰為何會猝死,但是至少可以給各位一點幫助,解除大部分心中對於這些疫苗的疑惑,以免心中猜疑不定,反倒誤了孩子接種疫苗的時刻。至於那位女嬰的死因,就留待解剖之後再來探討囉!

另外,跟各位提一下,像這種情況,我們國家是有一個『台灣疫苗傷害救濟辦法』,主要是針對這些因疫苗而受害者來救濟。經費來源則是疫苗製造或輸入的廠商依每一人劑疫苗徵收新台幣一元,然後設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來評判疫苗對於受害者的影響到何種程度,最高的賠償金額是當確定是因疫苗致死時可獲賠兩百萬元整,其餘則因各種不同的狀況,而有不同等級的金額給付。以上這些,僅提供出來給大家做參考,如有錯誤,尚祈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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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聯合報]全台醫界都缺德?


李秉穎/台大醫學院小兒科副教授(台北市)

邱小妹事件發生後,媒體對醫界激烈的譴責,很多醫師大概跟我一樣,覺得既難過又憤怒。

電視主播皺著眉頭說台灣醫師那麼差,要小百姓怎麼辦?談話節目舉出所謂醫德低落的證據,進而申論現在醫師都沒有醫德。令人遺憾的是所謂醫界權威人士也加入圍剿,說現在的年輕醫師都是草莓族,無法刻苦耐勞;說今不如昔,必須加強醫學倫理教育。

邱小妹事件需要反省,但不應過度引申。輿論缺乏醫德、品質低落等語,為何不能針對特定事件,而是針對全台醫界?如果有位教師把學生當出氣筒,是否可以撻伐全台灣教師都沒有「師德」?虐童事件層出不窮之際,是否可推論全台灣父母都沒有「父母德」?

前幾天有醫師被查獲持有毒品,我擔心會不會有人推論台灣醫師都持有毒品了。

台灣醫療品質日益低落嗎?那為何會被國外評為世界第二?回想學生時代,只有少數主治醫師天天看病人,一周查房一、兩次就算認真的。過去紅包文化盛行,公立醫院醫師常晚上兼差。現在主治醫師每天查房,沒紅包、沒兼差,剩下的是莫名其妙被罵得滿頭包的所謂草莓族醫師。

在一次亞洲的輪狀病毒腸胃炎討論會上,筆者說這種疾病在台灣的死亡率幾乎是零,當時其他國家代表一片讚嘆。醫師愈來愈認真、各種疾病死亡率愈來愈低,品質日益低落之評是否有據?

醫師承受超乎一般人的壓力,改善制度、檢討缺失、並鼓勵年輕醫師,才是提升 醫療品質的動力。最近權威的新英格蘭醫學雜誌有一篇論文,提到實習醫師工作壓力愈大,發生車禍的機率也愈高。也有研究顯示,過勞與猝死或心臟血管疾病發生 率均有關。最近美國開始正視此事,訂下住院醫師工作時數上限。我們有沒有讓這些自願折壽的醫師能無後顧之憂?在辱罵醫師之餘,可有人想到當事醫師一個月有 十五個晚上必須與病患一起奮戰?

醫師被罵已司空見慣,有一位新進住院醫師上班兩周,被罵哭兩次,在無法承受之下選擇離職。大眾要求醫師視病猶親,卻不禁懷疑那些「病親」是否至少能視醫師為朋友?

媒體以單一事件擴大成對醫界的尖刻批評,對努力提升醫療品質的醫師們公平嗎?無怪乎馬市長不解為何媒體對救人者窮追猛打,卻對傷人者鮮少聞問。

【2005/02/02 聯合報】

後記:
總算欣見有醫界的人站出來說句比較公道的話了,比之之前事件發生時,某幾位曾經出書,位高望重的大老們所做的發言來說,李副教授的言論更加中肯。

最近聽到一位醫師說了一句話,他說:『我們視病猶親,病人有視我們為親嗎?』這句話雖然有點偏頗,但還是點出了許多隱藏在醫病關係下的問題,無怪乎當時在場聽到的人都發出了苦笑。古代有一句話:『君視民如草芥,民視君如仇寇』。一樣的道理,多一點尊重、少一點興訟,這樣才能夠期待醫生都對每個病人掏心掏肺的好。

整個事件下來,最大的受害者當然是邱小妹妹,當事的兩位醫師可以算是半個受害者,除此之外,其他的人我想應該沒有資格說受害。尤其是前幾天事情剛結束時,邱媽媽一副要申請國賠的樣子,令人生厭。我想,邱媽媽在這幾天陪著邱小妹妹的時候,您真是辛苦了,但是之前事情還沒進展到這個最糟的地步時,您怎麼不多辛苦點,順道把邱小妹妹也解救出來?這樣子您還有資格要申請國賠,是希望全民對您的過錯買單嗎?對不起,這筆錢我付不下去。

總而言之,這齣有點悲傷、又帶著許多滑稽的鬧劇應該要落幕了。人總是要從過錯中不斷的接受教訓及成長,只希望日後不要再有這種奇怪的景象再出現就好了。多一份對人的關懷,少一份對人的暴戾,我想,才是阻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的關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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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殺了兩個醫師祭旗之後呢?

這次仁愛醫院的人球案,其實應該在兩天前,林醫師承認自己沒有下去看病人的那一刻就結束了。而邱小妹妹的病情,老實說,前幾天放出去給媒體的好消息在我們看來並不是什麼決定性好轉的跡象,反而是這類病人中間所走過必經的路程,如果沒有出現什麼奇蹟,大概有99%以上的機會會是最糟的結果。

好吧,那究竟我們在這場號稱是台灣版的『白色巨塔』的劇中,到底看出了什麼?以敝人淺薄的眼光來看,不外是豺狼般嗜血的媒體、禿鷹般分食的政客以及整個失焦模糊的焦點。

先說失焦的焦點好了。從整個人球案開始,可以看到報導的篇幅就很少放在為何會發生這類的家暴案件,要如何預防,這直到今天我看報紙的時候才有報導開始寫,我想原因不外乎前面我所說的,林致男醫師已經沒有什麼好炒作的了,所以才開始回到正題。另外,這個施暴的老爹好像蠻失敗的,在這整個事件當中,似乎淪落到一個比配角還不如的地位,他可是施暴者啊!在我的感覺,就好像一個殺人犯殺了人,可是媒體卻把焦點放在互相推諉責任、不願接案的檢察官一樣可笑(僅是個人比喻,比喻失當還請各位海涵)。

關於豺狼般嗜血的媒體,這就不用我多說了。只要我們那些所謂上面的人,把仁愛醫院這兩個醫師肉塊丟到他們面前,彼此互相撕咬的慘烈情況是有目共睹的,簡直是都要把這兩個人的祖宗八代都抄了出來,同樣的新聞,在新聞台上二十四小時播放,他們瞬間就成了全國的名人。我想,就算他們以後要重新做人也不大容易了,走到哪兒都會有人認得,也不用在祖宗面前發誓再也不當醫師了,因為已經沒人敢給他們看病了嘛!

而至於政客們-擁張派與倒張派,更是藉此機會明爭暗鬥,想藉此獲得各項利益,並且藉機可以打壓政敵,還可以一臉正派的說是為民喉舌,看了就令人嘔心。

罵了這麼多,心情總算是爽快了點。我必須說,仁愛醫院的醫師的確是不對,所以我才會說當他承認沒下去看病人的時候,一切都結束了,就算醫界想要迴護、替他說好話都沒有用了。可是到底是什麼原因才會這樣,歸根究底還是一句話:『制度殺人』

首先是當天EOC的問題,其實EOC根據我的瞭解是沒有權力去問非相關科系的床位的,也就是說他們只能問神經外科的床位,他們會先從電腦裡查閱之前登錄床位的情況,然後再打電話詢問確認。也就是說,翻開當天通聯記錄(我記得有報紙有登出來),都是詢問神經外科加護病房有無空床,至於說要不要跟其他科借床(如小兒科加護病房)就是各醫院自行判斷了。這點我聽說急診醫學科目前有在檢討,要改變EOC問床的方式,應該是會有成效才對。

第二點就是健保的問題了,這個我不用講大家也知道醫生們其實私底下對於健保對醫師的剝削ㄍㄧㄠˇ的要死,而且在總額給付的情形下,多做多賠。是不是因為這樣的考量,加上本來就沒床,所以總醫師才想都沒想就決定把她轉走,這我就不清楚了。可是,如果是有利益的話,怎麼這個人球從仁愛醫院丟出來的時候,沒有引起大家爭奪的盛況呢?是不是健保這十幾年下來對大家的思維造成了質變,值得討論。

再來就是人力缺的問題了。報紙上寫說林致男醫師一個月要值十五班,我想換了是哪一個人,值完十五班之後大概就會覺得無力了,你腦中唯一的想法就會是想好好休假然後睡個痛快。更何況外科醫師們還要進開刀房從事耗費心力的開刀工作。開腦可不是像開個盲腸那樣簡單的小手術,他們要碰的是比豆腐還軟的腦組織、比頭髮還細的腦神經。好吧,在這種隔天就值班的恍惚精神狀況下,你敢給他開刀嗎?如果你是他,在這種睡眠嚴重不足情形下你會想起來幫她開刀嗎?不要跟我說什麼視病猶親,不要說什麼醫界大老強調的醫師誓言,我都快要過勞死了,我都不能好好執行我的醫師工作了,這樣勉強自己難道對病患會有任何的好處嗎?醫師又不是鐵打的,就像白色巨塔裡面說的:『醫師不是神!』

這其中還有一些很奇怪的地方。像這種這麼trouble的case收進來,大半夜要幫她開刀,而且就明明沒床了,當然第一個反應是會把她轉走,因為台北這麼多大醫院,應該一定會有醫院可以收留她吧!誰知到居然都沒有!而且居然有人白目到(原諒我用這種粗話)會把她轉到台中去而且沒通知神經外科醫師!好吧!我們的上級說可以加床,這是去餐廳吃飯可以隨便加飯不加價的喔?那麼那些一間一間接著開的大醫院是做什麼的?床位幾千幾百床,怎麼不叫他麼挪挪床出來,他們從健保拿了這麼多錢,多出點力也是應該的吧?總之,這中間聯繫上出了問題以及事後官僚令人發噱的想法,才是我們需要正視的。

在殺了兩個醫師祭旗之後呢?我們是不是該有些反省?『白色巨塔』裡面固然出了問題,但是巨塔之外所衍生出來的問題卻是更多。只盼我們的社會能用更公正、更開放的態度來看待及檢討這整件事情,下一次,也許下一個邱小妹妹在事發之前就被及時的阻止了。

(以上言論謹代表個人一偏之見(因為我的Blog就叫做以管窺天嘛!),如果您不苟同,就請您當作是垃圾視而不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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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有些心得是在寫完之後,自己再看一遍的時候所冒出來的,也不知道要安插在文章的哪裡,就寫在這兒吧!

1. 看來醫生這個行業似乎是夕陽餘暉,沒什麼大不了的了。只要是碰到跟人命有關的,最好大家皮都繃緊一點,以免三不五時就會吃上官司。我最近一直在想,到底什麼職業既有權力,又很少受人責備、甚至是吃上官司。本來我以為是政客,但是最近也抓得緊了,有些做得太過火的最後也是判了刑坐牢,不過,我最近終於知道什麼最好了,那就是記者!姑且不要看這次媒體們是如何凌遲這兩位醫師的,我們平常各大小醫院,只要有病人或家屬是記者的,我們都會奔相走告,小心提防。而且,這些記者們就算報錯了,大不了道歉了事,又不會死人,了不起來個毀謗名譽的官司,最後多以和解收場,您說,還有比這個更好的職業嗎?

2. 第二點跟前面這個心得有關。奉勸即將考大學的年輕人以及天下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父母,醫師這個行業已經沒那麼好啦!高薪高地位的時代,已經隨風而逝了,醫生現在也不過是個高級工人。不過,如果您希望您的小孩未來有上法庭的一天,這倒是一個蠻值得投資的行業。想要賺大錢的,多用用你的頭腦吧!醫生這個工作已經不是高收入的保證了,相對的,你可是要付出多少青春以及心血在裡面。如果沒有對救人有熱誠、禁得起恩將仇報的打擊的人,千萬不要進來的好!

3. 對於這件事發生了之後,一些高高在上的醫界大老們的態度,我是有些微詞啦!或許以前這些大老們兢兢業業在醫界努力,才有了今天的地位和成就,但是請不要用這麼苛烈的態度去看待每一個人,不是每一個人都要做到你們所謂的一百分。那些言必稱醫學倫理、出了幾本唱高調的書的人,是不是也能落入凡間看一看這些可憐的小醫師。而且,醫學倫理絕對不是憑著你們幾本書、幾堂課就可以建立起來的,那是一種態度、一種責任,沒有這些體會的人是你說破嘴也沒有用的!當然,他們大概不會有機會看到這些,或許看到了,也只會投以不屑的眼光罷了。也許,這就是代溝的一種吧!

4. 最後一點,就是關於『視病猶親』這一點--這可能也是會讓大家覺得我這篇後記中最不能讓大家接受的一點,就是我覺得那根本是不可能的!或許,你只有叫『墨家』的人來當醫生才有可能吧!他們不是提倡『兼愛』嗎?這和我們正統的儒家思想『愛有等差』正好是相抵觸的!這樣你叫我們這些接受『正統』文化思想的人,如何去『視病猶親』呢?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好了,如果你的家人和一個陌生人需要救援,你會先救哪一個?我想99%會救自己的家人,這是相當正常的。所以,我覺得我們對『視病猶親』的定義應該是:在我們能力所及的範圍,盡力為病人安排妥善而適當的醫療。而不是為了救病人的性命,不計一切代價也要做到,那是家屬分內的事情。所以我覺得當天決定轉診的決定應該是正確的,只是那個顢頇的制度以及將病人轉去台中的那個人,才是造成最糟結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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